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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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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职责范围

(1)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

(2) 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公开、审定校内部门经费预算方案,定期监督、检查、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

(3) 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年终决算及决算公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校领导提供有关财务信息。

(4) 负责核定学校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各项收费及统计管理。

(5) 配合其他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清产核资,核查物账相符情况,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学校资产流失,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学校资产报废程序、手续。

(6) 负责学校年度财务报告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内控管理工作。

(7) 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 负责落实职工(含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的上缴。

(9) 负责学校收入的相关税费及职工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和代缴工作。

(10) 负责学校债权债务的核实清理工作。

(11) 负责学校收费票据的购进、领用、保管核销等工作。

(12) 参与学校自己组织的基建、货物与服务的招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13)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建账及财务管理工作;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有效规避资金风险。

(1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和保密工作。

(1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534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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