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20-08-28
各班级:
2020年秋季学生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学生认定
各班级按照《安徽化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学生处qq群文件2019-8-28)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班级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把《困难认定统计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到学校资助中心(注:建档立卡学生无需填《困难认定申请表》,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档次)。
二、国家资助评定范围:
1、免学费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专业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享受免学费人数)。
2、助学金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人数按非涉农专业在校生数的15%确定),以及全国连片特困地区的(安徽的12个县:阜南、临泉、颍上、利辛、霍邱、寿县、金寨、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的)的农村户籍(不含县镇)学生和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可享受。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免学费
(1)新生和首次申报的老生需提交免学费个人申请表,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张。
(2)班级提交“安徽化工学校学生“免学费”班级申报报告”及汇总表(含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
2、助学金
(1)新生和首次申报的老生需提交助学金个人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张(一份写上联系方式,用于办理中职专用学生资助卡。)。
(2)已提交过有关材料的老生只需提交助学金个人申请表。
(3)班级提交安徽化工学校学生“助学金”班级申报报告及汇总表(含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
三、请各班级于2020年9月10日前,上交有关材料(另:如有同学的资助卡丢失,请带身份证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申请补办);
四、有关表格请到资助中心任九胜老师处领取,有关资助政策由校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安徽化工学校资助中心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