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20-03-11
各班级:
根据《关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51)文件要求和皖教〔2019〕17号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各班级根据掌握的疫情信息,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摸排了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人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及时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2、资助申报。
1)、校内资助
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人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生(提供县级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校内资助资金,采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2)、国家资助
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三条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年度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之原则进行申报,各班级如实填写班级申报报告和汇总表(见附件)即可。请相关各班级于3月18日前把“ 班级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学生资助中心任九胜老师,需要调整的在汇总表备注中说明;班级申报报告等到校正式上课后再上交。2020年春招新生的资助工作另行通知。
安徽化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