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表时间:2025-06-18
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根据《安徽化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二次修订稿)》,拟对2024全年、2025上半年(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20日)教育教学成果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符合文件规定的教育教学成果,由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系部初审。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
2、系部审核、汇总本部门教师申报材料,将申报表、复印件报送教务处,汇总表(附件2)发至教务处邮箱ahhxjwc@163.com;
3、教务处审核,待材料审核无误后,所有证书原件由系部带回;
4、教务处报送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发放奖金。
二、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25日16:00前以系部为单位审核后报送至教务处陈习明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逾期未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将不再补办。
2、团队成果由负责人申报并分配,分配金额可在申报表中备注。
教 务 处
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