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化工学校与安徽皖维集团联合办学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09-05-11
2008年,我校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办学,为安徽皖维集团定向招收200多名定向培养学生,该批学生已于2009年5月到厂实习。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的大型一档企业,省50户重要骨干企业。其前身是安徽省维尼纶厂,始建于1969年,为国家“四五”期间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1983年竣工验收,2002年改制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下辖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4 家子公司。其中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称为皖维高新,代码为“
皖维集团公司座落于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巢湖,北依合宁、合巢芜高速公路,南靠淮南铁路运输动脉,东近长江黄金水道,交通便捷。公司位于合宁芜经济圈中心地带,依托最具活力的华东市场,地缘经济优势明显,为皖维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邮编:238002

委托培训协议书
甲方: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安徽化工学校
甲方因新建项目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委托乙方培养260名化工一线操作技术工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培养目的 乙方为甲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能从事化工装置岗位生产操作、检修的高素质技术工人。
二、开设专业、学制及人数
(一)专业:化工工艺(160人)、工业分析与检验(30人)、仪器仪表(30人)、化工过程装备技术(40人)(课程设置另附)。
(二)学制:一年(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3/4学年)。
(三)人数:260人(共六个班)。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委托培养班级的工作,经常相互通报有关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各专业课程设置框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内容,对照企业新建项目的需要,提出修改建议和课程要求,共同设置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大纲、检查实验设施、审查教学条件、提供实习场所,必要时提供部分专业课和实习教师。 2、指派人力资源部的培训中心为对口联系单位,负责了解委培班级的生源情况、教学进度情况、学生表现情况;听取学生意见;抽查日常考勤记录、作业记录、违纪纪录、考试试卷、成绩登记等能够评价教学效果的原始材料,以便反馈给乙方及时改进工作。 3、委培生在学校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任务,经考试成绩合格、操行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甲方录用条件者,由甲方负责录用。 4、甲方给予乙方 六 万元委培费(分两次支付:期初支付三 万元;学生毕业后经甲方录用试用期满后支付 三 万元)。 5、甲方负责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会同甲方确定执行方案,并在执行中可根据甲方要求调整教学方案和进程。 2、指派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对口联系单位,建立健全学生个人档案、进行学籍管理、选派优秀教师进行教学、设专职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记录和评价教学效果的原始材料,以便得到甲方的认可,会同甲方对学生考试、考核、考查。 3、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考试合格者,由乙方向学生颁发安徽省教育厅验印的中专毕业证书。 4、乙方须保证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力争向甲方输送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人数不低于250人。 5、乙方依据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办理中职学生资助金的核发工作。
四、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安徽皖维集团 乙方(盖章):安徽化工学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