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19-11-1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7年2月首次印发,经过20多年来的与时俱进、几经修订,如今已是第四代升级版了。通过学习《条例》,我深深地体会到中央对从严治党的重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这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新修订的《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更是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十分具有针对性。
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增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的意识,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与监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作为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在工作实践中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二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一个纪律严明的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带头学习《条例》,自觉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将监督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执法者必先守法,在严于律已上秉持更高标准,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中,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能力,锤炼政治担当,真正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三要坚持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一个踏实肯干的人。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天与群众面对面,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员的形象,因此,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严守党的纪律,才能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在生活和工作中心存敬畏,慎独慎微,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与不足,虚心向他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才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时刻以《条例》中的规定不断提醒自己,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国法,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